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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

发布时间:2012-11-27  发布者:admin

 

  一、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婚,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如男性身高在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高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性身高可以放宽至158厘米。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专业合格。

二、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填报志愿。考生根据个人的考分、身体及志向,按照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提前录取批次中填报招收的相关专业。

第二步,政治审查。上线的考生,需参加省军区、考生所在学校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织的政审。

第三步,面试、体检。面试和体检均由省军区组织。其中,面试内容为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形象气质和反应能力等。

第四步,录取。在提前录取批次内进行,依据考生的考分,同一院校或同一专业区分指挥和非指挥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由被录取的院校邮寄给学生本人,被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还一并寄发《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第五步,复审复查。新生入校后,在3个月内组织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经批准后确认军校学员资格或国防生资格。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被确认国防生资格后,高校、驻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需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三、报考军校和国防生是否影响报考其他院校和专业的录取

军校和国防生均在提前录取批次内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本人所报其他院校和专业的录取。因此,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实际是增加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四、哪些考生能优先录取

国防生源基地学生、三好学生、特困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在校及毕业后享受的待遇

(一)在校期间的待遇。军校学员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毕业后的待遇。军校学员和国防生毕业到部队任职后,其职级、军衔、住房分配等两者相同。其中,本科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文职8级),到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工作的毕业生,可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三)军龄起算及服役时间。军校学员军龄从入校取得军校学员资格之日算起;国防生毕业入伍即为军队干部,其军龄从部队通知报到之日起算。

(四)从事工作。毕业后将安排到部队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医疗、教学、科研、工程等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干部。

六、军校学员和国防生能否报考研究生

       经批准,优秀应届本科军校毕业学员可以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院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院校、科研机构和军队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报考专业应符合军队建设需要。考取地方高校研究生的,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1至2年后返校学习。毕业国防生分配到军队工作后,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招生咨询方式

云南省军区政治部选培办:

联系电话:(0871)477163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91号

邮编:650051

咨询站:www.kmxpb.net(昆明选培网)

 

 

来源:云南师大附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