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通过一系列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活动,学生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增强我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引导广大学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10月17日,学校邀请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郭剑警官到学校进行法治讲座。
讲座上郭警官通过法律法规的讲解及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享分析,让同学们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了解,预防犯罪。
讲座开始之前,李志刚副校长对郭警官表示欢迎和感谢。强调学校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鼓励同学们要勇于承担使命,培养家国情怀,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他要求同学们认真学习聆听讲座,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好少年。
青少年法治常识
法治
一、青少年如何树立法治观念?
1. 宪法至上的观念。
2.遵纪守法,尊重社会道德的观念。
3.珍惜权利,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
5.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观念,青少年要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观念。
6.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统一的观念。
7.依法保护自己的观念。(青少年学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8.依法保护环境的观念。(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9.学习与自己相关的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食品卫生法》等。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犯罪的统称。《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三、多大年龄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
五、青少年预防毒品十诫
1.不要因追求刺激而吸毒。
2.不要因好奇而吸毒。
3.不要因贪图享受而吸毒。
4.不要因解愁而吸毒。
5.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诸如吸食某一类毒品或者用某一种吸食方法不会成瘾等谎言。
6.不要结交有吸毒行为、贩毒行为的人。碰见亲友吸毒,一要远离,二要劝阻。
7.不在吸毒场所停留1秒钟。
8.不接受与毒品有关人员传递的香烟。科学试验和受害者的经历者表明,三根海洛因的香烟就足以令人上瘾。
9.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的谎言。毒品决不能治病,只能添病。
10.发现吸毒,贩毒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
1.及时报告:发现校园欺凌的迹象或事件时,立即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详细信息以便学校采取有效措施。
2.保持冷静:面对欺凌时,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以免使情况恶化。
3.寻求支持:向家长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寻求支持,他们可能会提供建议或帮助你解决问题。
4.报警:遭遇霸凌时,可以立即拨打110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明确案件性质为“恶意殴打”,确保法律介入。
5.要求安全保证书:要求施暴者家长在警察和老师面前出具安全保证书,书面承诺未来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依法治校是促进学校健康、和谐、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现代化学校的重要标志。本次讲座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相信通过这次讲座,每个学生都能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养成明纪、知法、守法的好习惯,健康成长,做一名新时代的阳光少年。学校也将以此为契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积极构建法治、和谐、平安校园。